夫妻一方出軌導致離婚的,分割財產(chǎn)時是否少分或者不分?
來源:楊書杰律師
發(fā)布時間:2022-10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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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視劇上總有一種錯誤導向,一方出軌,另一方說會讓對方“凈身出戶”,那么法律是否就是這么規(guī)定的呢,答案是否定的,一方出軌導致離婚的,并不必然少分或者不分財產(chǎn),什么情況下才少分或者不分呢?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二條規(guī)定“夫妻一方隱藏、轉(zhuǎn)移、變賣、毀損、揮霍夫妻共同財產(chǎn),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(chǎn)的,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(chǎn)時,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離婚后,另一方發(fā)現(xiàn)有上述行為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(chǎn)。”
那么,另一方是否有救濟手段呢,有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,導致離婚的,無過錯方有權(quán)請求損害賠償:
(一)重婚;
(二)與他人同居;
(三)實施家庭暴力;
(四)虐待、遺棄家庭成員;
(五)有其他重大過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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